“……但我觉得他的经历仅仅是肉体的,没有转化成心灵的体验。这也许是为什么你会觉得他根本就是个平庸的人。他平淡无奇的外貌,恰恰是他平淡无奇的灵魂的最真实的说明,在那道空荡荡的宫墙后面,仍然空空荡荡。那就是为什么他有如此丰富的素材,写出的文章却索然寡味,因为在写作中,更重要的不是丰富的材料,而是丰富的个性。”
——W·S·毛姆,《在中国屏风上》
- 关于使命感
2.1 第一个使命感和写作相关。
2.1.1 这部分内容原本在写完之后被我删除了,但是昨天晚上重新读了纳博科夫的《说吧,记忆》后,我决定还是把删掉的部分再贴回来。
2.1.2 刚开始写这个公众号的时候,我暗地里定下规矩,我不会把这里当作博客,分享日常生活中鸡毛蒜皮的事情,或者没有语境的无病呻吟。我会尽可能少地谈论自己,尽可能多地分享我认为对读者在普遍意义上有用的话题和看法。
2.1.3 但是我毕竟不是人工智能,这个公众号也毕竟不是用python自动爬出来的人工智能新闻,不管我怎么克制,我的随笔和书评,多多少少都会流露出我个人的喜好,更不用说我的小说,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这是一个非常非常个人的事情。此外,由于我没有怎么宣传过这个公众号,所以,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关注这个号的都是我的家人们和老铁们,也就是说大部分的读者是冲着我的人来的,因此,经过思考,我觉得之前的规矩可能是没必要的而且也不完全是读者所想要看到的。
2.1.4 小时候,像大多数人一样,我抗拒在公开场合表露自己的内心想法,认为自己“卸下防备”后的“内心最柔软的一面”只能向最亲近的人展示,一来是出于信任,二来是希望让对方感受到信任,把这个当成投名状用了。
2.1.5 长大了之后,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我对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不再藏着掖着,对于成长过程中的痛苦和遗憾、对于自己曾经所不愿提及的伤疤、对于自己的无能或者缺陷、对于对别人的喜欢和欲望等等,我不再视若珍宝,我愿意和任何人谈论这些,如果被问起的话。要变得强大,首先要能够诚实、坦然地面对自己。我需要对自己的软肋进行脱敏治疗,只要自己不在乎,就没有人能够拿着我不在乎的东西来伤害我。
2.1.6 也正是因为这个,我必须接受我身上的一切,我骨子里的愤怒、敏感、忧思、苛刻、善变、压抑、阴沉等等所有这一切的阴暗面,我不引以为傲,但我全盘接受。以前我试图从内心深处改变自己,可是我没有办法做到,因为这些特质就是我本人,这些特质就是显露在海平面上的冰山一角,我无法将这些与在海平面下的我本人切割开,就像我的自律源于对自己的愤怒,我的同理心与敏感同源,而我的压抑和阴沉则是为我热烈的情感积蓄能量。一枚硬币不能只留一面。
2.1.7 我不认为自己的阴暗面是在人群中独一无二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我不会因此觉得自己特立独行而孤芳自赏,进而感到自豪或者骄傲;我也没有舔伤口的兴趣,不会为自己骨子里的难以相处而顾影自怜(如果说有什么特质是我最讨厌的话,那一定就是软弱,我不光对自己的软弱感到愤怒,也对其他男人的软弱感到生气。看到他人身上的软弱会让我想起以前的自己,这是种怒其不争的愤怒。再往前一步,这也是为什么我注定无法接受男同性恋的原因之一。那种屈服或者说臣服的气质,不管出现在我还是其他男人身上,都让我感到不可理喻以及愤怒无比)。
2.1.8 我很认真且平静地认为,我的阴暗面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情,但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玩意,这不是别的,这就是我的使命,我需要利用好自己的阴暗面来写作。
2.1.9 曾经我时常问自己,为什么有些事情别人能够做到,而我就不行,而为什么有些很明显的事情我能看到,但别人却视若无睹。现在我不再纠结,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在这里,我相信每个人生下就有自己的使命,上帝、真主或老天爷(牢记我的实用主义身份)强行塞给我的这些东西,一定有其道理,我不问为什么给我的是这些,我要做的是适应而不是争辩。虽然这些可能不是我想要的,但是既然已经拥有,我不想浪费了这些“天赋”,我希望能够真正地做出些事情,留下些痕迹,而不是盲目地随大流,躺倒在一个又一个的Procrustean bed上。
2.1.10 所以,从今往后,我会利用好这颗脆弱而又敏感的玻璃心,多观察、多思考、多记录、多创造世界。虽然目前来看写作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但是我相信,假以时日,多加练习一定会有进步。
2.2 第二个使命感,或者说第二个愿望,是希望从今年开始能为盲人多做点实事。
2.2.1 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是因为我最近几年(可能更早)开始非常害怕失明。我的眼睛状况还算可以,不存在可预见的失明风险,只是单纯地感到害怕。想到万一哪天双目失明,无法看到亲人和爱人的样貌,无法看到世界上所有好看的人景物,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别人照顾,就感到非常恐惧,恐惧到非常认真地在考虑,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不幸,是否要自杀。
2.2.2 当然这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我相信就算被剥夺了视觉,还是有其他体验世界的方式,不至于走上绝路。退一万步说,世界上有那么多盲人活着好好的,就算万一我遭遇了不幸,别人能够做到的事情(即活得好好的),我也能够做到。但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让我真正开始关注到盲人群体,他们正在经历着让我恐惧到开始思考是否要放弃生命的痛苦和焦虑,尤其是那些后天因为天灾人祸而失明的盲人。
2.2.3 记得刚去香港的时候,走在路上,我惊讶于香港街头的残疾人数量之多,回忆着我在内地的经历,那时愚蠢的我还在想,资本主义社会真不好,压榨劳动人民,把人身体都搞坏了。后来才反应过来,香港路上的残疾人多可能是因为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好,残疾人能够无障碍出行,而内地在路上几乎见不到残疾人,可能主要是因为公共环境对残疾人不友好。
2.2.4 最近走在路上的时候,关注了上海公共区域的无障碍设施,看到大街小巷上的盲道大部分都形同虚设,要么断头,要么破损,要么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相冲突,要么被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占用。还看了无障碍厕所,发现有些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厕所建得也是一言难尽,有的厕所外的台阶有高度差,轮椅无法通行,有的厕所门太窄,轮椅进不去或者无法调头腾挪,有的台盆过高,还有些新建的综合体中的无障碍厕所索性直接锁闭。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一些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没有设置无障碍通道,一些文化、休闲场所没有专门针对盲人提供的盲文导览、针对听力障碍人士的手语翻译等服务,再加上时不时听到的诸如禁止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新闻,可见包括盲人在内的残疾人要像四肢或者五官相对健全的人那样生活,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困难的。
2.2.5 因此,鉴于我自己的心结以及盲人群体客观上确实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关心,虽然我做不了大事,改变不了城市规划或者法律规定,但我决定今年开始从以下两个小事开始着手,看看是否能为盲人群体做点力所能及的实事(槽点:只有那些不做“实事”的人或者单位才会强调做的是“实”事。为了分享这个槽点这个词我写完就不改了)。
2.2.5.1 一是做志愿者。
2.2.5.1.1 我从“上海志愿者网”(www.volunteer.sh.cn)及其他渠道了解到,国泰电影院等影院会定期组织视障人士专场,放映针对视障人士的电影。我之前很好奇,视障人士要怎么看电影,后来听介绍说是这样,电影放映时,会安排视障人士戴上专用耳机,耳机中不光会播放电影声音,还会有旁白介绍当时正在发生的情节,而不是仅仅只是电影的音频版(有些电影在制作的时候就会单独制作一个面向视障人士的版本)。在这过程中,志愿者的任务是接送视障人士,以及做好在观影过程中的辅助工作。
2.2.5.1.2 除了上面的这类项目外,上海志愿者网站上几乎就没有其他助残项目了,更不用说专门针对盲人的志愿者活动。此外,在上海市残联以及上海市盲人协会网站上也没有发现帮助盲人项目。不知是我打开方式不对或者大部分的志愿者活动没有在线上发布招募公告,还是上海本地缺少帮助盲人的志愿者活动项目。
2.2.5.1.3 这种帮助盲人的方式的问题在于,虽然确确实实是能够做些事情,但是这样的志愿者活动(1)只触及盲人生活的一个方面,且(2)时间有限,活动一般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才有一次,一次也才半天时间。明明只做了一点工作,但却会让人一本正经地自我感动很久。不过,在没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做总比不做好。另外,其实我自己也可以组织符合我要求的志愿者活动。
2.2.5.2 二是发起一个DAO项目。
2.2.5.2.1 什么是DAO?
2.2.5.2.1.1 DAO的全称是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中文意思是“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虽然DAO这个词听着很复杂,又是“自治”,又是“组织”,但其实它本质上只是一种写在区块链上的公开计算机代码而已(区块链圈里的人喜欢用一些很华丽的词汇去指代事实上很普通的概念,比如smart contract(“智能合约”),其实就是计算机代码(DAO也是智能合约的一种),比如以太坊中完成交易所必须支付的gas fee(“燃料费”或者“挖矿费”),其实就是交易手续费,等等)。
2.2.5.2.2 发起的DAO项目要怎么帮助到盲人?
2.2.5.2.2.1 这部分内容我还没有仔细地思考过,而且技术内容我还在学习中,所以说得比较简略,以下不成熟的思考权当抛砖引玉。
2.2.5.2.2.2 简单来说,通过发起DAO项目筹钱款或者物资(比如轮椅、拐杖、生活用品、狗粮等),来帮助盲人改善生活,在项目的代码中明确项目的目标、需要筹集的钱款金额及用途、退款机制、包括项目表决机制在内的项目运行机制、盲人需要通过何种验证方式领取资助的钱或者物资、项目组织者的ID等。
2.2.5.2.3 为什么通过DAO的方式进行筹资?
2.2.5.2.3.1 DAO项目是完全透明公开的。因为DAO项目本质上是一堆运行在区块链上的代码,任何人可以查看DAO项目的所有运行代码。此外,区块链技术使得项目中的资金金额也是公开的。
2.2.5.2.3.2 在区块链加密技术的帮助下,存放在DAO项目中的资金是安全的。而且受制于区块链的特性,DAO项目一旦上线,包括项目决策程序等在内的项目机制都是不可修改、不受事后的人为干预的(甚至不受发起人、组织者的干预)。完全依靠代码运行的机制确保DAO项目是能够被信任的。
2.2.5.2.3.3 通过DAO项目进行筹资是便捷和迅速的。虽然在以太坊上进行转账交易效率不及微信、支付宝以及中国内地/大陆的商业银行,但是效率远高于跨境转账,如果筹集资金的范围不限于中国境内的话,那通过DAO项目方式进行筹资的效率还是会高于微信和支付宝。而且由于第2.2.5.2.3.2中提到的可信任性的特质,付款人在付款或者捐款时的顾虑会更少。
2.2.5.2.4 上面的这个想法不是我拍脑袋想出来的,国外已经有若干已经成形的通过DAO项目进行融资的案例,下面简单介绍两个。
2.2.5.2.4.1 2021年11月,一个叫做“Krause House”的DAO在网上发行NFT,筹集了1,000枚ETH(“以太币”或者“以太坊”),用于支付收购一支NBA球队的各项准备工作的费用共计约400万美元。
2.2.5.2.4.2 还是2021年11月,一个叫做“ConstitutionDAO”的DAO在链上筹集资金,目标是在苏富比拍卖行上竞拍一份美国1787宪法的原始副本,虽然筹得了四千多万美元,但最终还是未能竞拍成功(因为DAO的公开透明特性,其出价底牌事先已被竞拍对手知晓),其后这个DAO项目发起了退款程序。
2.2.5.2.5 考虑到这个是非常前沿的领域,所以会存在很多问题,试举几个我想到的:
2.2.5.2.5.1 货币兑换问题。以DAO项目方式筹资,筹集到的一般是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如果要在国内使用,必须兑换成法币,不管兑换的是人民币还是美金,能不能汇入国内是个问题。而如果直接在境外将筹集到的钱款购买盲人所需要的必需品再寄回国内,海关清关、怎么邮寄是问题,道德风险(买什么品牌的什么产品,谁去买、享受到的折扣或者返点计入谁的账户等)也是个问题。
2.2.5.2.5.2 DAO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的法域都不承认DAO的法律上的主体资格,这个灰色地带将会……打住,想起了以前做律师时给客户写memo的美好的旧时光,犯恶心了,不展开说了。
2.2.5.2.5.3 我本人被当场逮捕的法律风险。通过DAO项目筹集资金,可能涉嫌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非法经营罪,就算不触犯刑法,这个行为从广义上来说,可能也会被认定为国家禁止的加密货币交易行为,因此还可能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2.2.5.2.6 关于区块链的话题,之后我会在写DeFi (decentralized finance,“去中心化金融”)的文章中作进一步展开。总的来说,对于区块链技术所展现出来的乌托邦式的社会发展可能性,我非常憧憬且感到激动和兴奋。
2.2.6 以上就是我目前想到的两个帮助盲人的行动方案。我打算先从第一个做起,同时研究第二个方案的可行性。希望今年能够在保证泥菩萨的自身安全的基础上,真正做一些实实在在、有用的事情。
- 写累了,懒得继续写下去了。关于最后两个没有提及的话题,过去的就让它沉进潜意识中,将来的就带上脑子慢慢体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