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段永平看好泡泡玛特,并且声称卖了很多张泡泡玛特的 put(看跌期权),这件事也引发了不少人对期权,尤其是卖方策略的讨论。
正好我从去年 4 月开始,先后做了 A 股和美股的期权。一年多下来,我对期权卖方策略这件事,多少也有了一些比较切身的体会。所以今天就把这个库存题材拿出来,作为这个系列的第一篇,先聊聊我对它的整体看法。
为了叙述方便,后面我会直接用 call 和 put 来指代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老实说,我每次看中文材料里“认购”和“认沽”都觉得很头疼,尤其再加上行权价、到期日这些条件,读起来特别烧脑。相比之下,英文反而简洁很多,没有别的意思。
通俗来说,卖出一张 put,就是你承担了一个义务:如果到时候对方选择行使权利,你必须履约按约定价格买入标的。卖出一张 call,则是承担按约定价格卖出标的的义务。
那为什么有人愿意主动承担这种义务?原因很简单:因为可以先收一笔权利金。
以卖 put 为例,如果到期时股价没有跌破行权价,那么这张期权到期作废,卖方收下权利金;如果股价跌破了行权价,别误会,权利金还是你的,没有人让你吐出来,但你必须按约定价格买入相应数量的股票。
所以从某种角度看,卖 put 有点像低价挂单买入,只不过你在等成交的过程中,还能额外收一笔权利金。
那段永平的这个操作是什么意思?
卖 put,说明他看好泡泡玛特,但未必愿意直接按当前价格买入。比如泡泡玛特今天收盘 164.80 港币,他可能觉得公司不错,但这个价格吸引力一般,想再等等;但如果股价跌到了 140 港币,他可能就会觉得有点性价比、愿意买了。那这种情况下,他就可以去卖一张行权价 140 港币的 put,来表明自己的看法。
段永平没有说他这次卖的期权到期日是什么时候,我自己一般会倾向于选择剩余 30 到 45 天的 put(具体原因以后有机会再聊),不过按照他过去披露的英伟达期权交易的习惯,我猜他这次卖出的 put,到期日大概率还是偏长,可能在一年左右。
顺着这个思路,我大致看了一眼泡泡玛特目前在交易的、到期日最远的 put。2027 年 3 月底到期、行权价 140 港币的 put,今天收盘大概是 18.40 港币。假设他卖的是这一档,那么他先收到的权利金就是 18.40 港币。到了明年这个时候,如果泡泡玛特真的跌破 140 港币,他也没有亏钱,因为实际成本是 140 - 18.40 = 121.60 港币。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个策略真不错,既能等低价买入,又能顺手多收一笔权利金摊薄成本。
但是问题在于,你觉得卖 put 不错,可能是因为,你脑子里默认了一种比较理想的情况:股价小跌,刚好跌破行权价,然后你以一个自己也能接受的价格接货。可要是遇到黑天鹅呢?比如泡泡玛特不是跌到 130、120,而是直接跌到 40 港币呢?
那到期时你还得按 140 港币买入,这个亏损就会非常可怕了。这种时候,我相信几乎所有人都会觉得,卖 put 这东西太吓人了,我还不如老老实实挂限价单。
我觉得,策略本身没有绝对的好坏,关键还是看它适用于什么场景。
如果面对的是那种跳空大跌、快速崩盘的走势,卖 put 绝对是一个很差的策略。你拿到的不过是一点点权利金,但承担的却是以明显偏高价格接货的风险。所谓“在压路机前捡钢镚”,说的就是这种感觉。
但反过来,如果标的是震荡、横盘磨时间,或者缓慢上行,那么卖 put,甚至同时卖 put 和 call,就可能是体验相当不错的策略了。因为在这种走势里,时间价值的流逝会更多地站在卖方这一边。
还有很多东西没说,但这篇篇幅已经差不多了。其实期权卖方策略听上去体感不太好,因为它就是塔勒布很鄙夷的那种“收益有限、风险无限”的策略(相关请见:我所理解的反脆弱),但既然如此,我为什么现在还在做期权卖方策略呢?这个问题,我放到后面的文章里再展开。